关于核定齐白石纪念馆门票价格的批复
潭价服〔2007〕119号
齐白石纪念馆:
你馆“关于申请齐白石纪念馆门票价格的报告”收悉。你馆是齐白石艺术收藏、展示和研究中心,是我市独特的文化景观和艺术展览基地。根据湘价服〔2007〕79号《湖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》的规定,经我局成本调查审核和价费集体审议会研究,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齐白石纪念馆普通门票价格为每人次20元(每票含价格调节基金0.50元)。收取门票后,纪念馆应免费提供小件寄存和对8人以上参观团队的讲解服务,馆内厕所、馆区停车场对参观者不得另行收费。
二、按照湘价服〔2007〕7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,纪念馆门票价格对下列人员应实行优惠:
1、身高1.2米(不含1.2米)以下儿童、70岁以上老人、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免票;
2、学生(不含成人教育)、现役军人及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的人员凭有效证件享受半价优惠。
3、旅行社组团及其他团体性参观可视情况给予20-40%的优惠。
三、纪念馆除日常性展览之外的其他临时性艺术展览,应按湘价服〔2007〕79号文件规定,报市物价部门办理临时票价审批手续。
四、本批复从2007年11月20日起执行。新的门票价格执行后,你馆应进一步完善设施条件,增加展览内容,提高服务质量。同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手续,做好出台票价的宣传解释工作,并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票价,自觉接受游客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。
二○○七年十一月十一日